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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细化数字经济布局,还有这些挑战待突破
作者:吴斯旻
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以数据为关键的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被各地加速推进。
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将正式生效,该条例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促进为主线,明确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以更大程度发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优化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此前,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落地实施。北京和上海近月来也在推进相关条例的进程。
不仅是一线城市,多地也在积极探索,9~10月份,安徽、湖北、山东等地相继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行动方案,细化了3~5年内的数字经济增长目标。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到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2万亿增至45.5万亿元,总量居世界第二,在GDP中的占比接近40%。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10%。
“当前,数字经济对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正在凸显。同时,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得到各界关注,通过平台赋能,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 伏羲智库创始人、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原主任李晓东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
他也提到,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处于从初期阶段向中期阶段的发展过渡期,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面临三大挑战:其一,数字时代的经济和社会信任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能有待提升;其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公共政策与基础技术的社会投入力度仍然不足;其三,数字治理需要在监管和发展中找到动态的博弈平衡点。解决这些难题,需要市场主体和政府在公共政策和基础技术研发上达成协同关系,特别是要进一步激发和挖掘市场主体参与此类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数据要素高效配置的规则体系
“在近中期,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应着眼于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构建更有利于数据要素流动的制度和市场环境。”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通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恩汉对记者表示。
根据202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包括三方面内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和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就是将尚未完全由市场配置的数据要素转向由市场配置的动态过程,形成以市场为根本的数据资源体系,实现以数据流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翁翕称。
顶层设计下,地方部署也在加速。在山东,该省首家数据要素专业组织10月21日在青岛市成立,该专委会在市大数据局指导下,以公共数据运营为核心;在宁波,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11日公示的《宁波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将率先探索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体系,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先进可行的数据要素制度标准规范体系,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市。
“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三希对记者表示。
根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十三五”期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复合增速超过 30%,截至2020年,市场规模已经达到545亿元。“十四五”期间,这一数值预计将突破1749亿元。
李三希认为,去年以来,随着各项有关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文件出台,数据交易市场再次活跃起来,一大批数据要素市场正在计划搭建,但仍面对诸多挑战,亟须进一步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高效配置的规则体系,引导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就已经提到,要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市场,并建立包括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对于数据流通共享及使用不充分的问题,记者梳理各省市“十四五”数据要素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时发现,安徽、广东等多地均提出将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推进城市群间的数据有序流通。
为促进数据流通,多地还通过立法方式推进相关制度安排。以深圳为例,即将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提到,鼓励市场主体加强数据开放和数据流动,推动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发展;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准确、全面反映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推动数据生产要素资本化核算。
李三希还提到,目前数据开放集中于公共数据,且这类数据还存在质量和使用价值不高等问题,而对于非公共数据,则因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往往被个别平台企业所独有。多重因素下,这些市场主体对于数据分享的动机还不充分。
由于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和分析需要大量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为了使相关的市场主体有动力进行投入,李三希建议,必须要肯定数据加工者的相关权益,明确数据产权界定规则,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高度重视数据垄断问题,鼓励数据收集企业在适当的范围内共享数据,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主动交易或分享数据来创造更大社会效益。“长期来看,在企业利用收集到的数据获得了足够的回报之后,数据就需要以某种特定的形式进行社会共享,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够降低企业采取数据垄断行为的可能性。”
李晓东认为,数据要素发挥更大价值、数据要素市场化效率提升的前提是建立一种信任关系。“政府治理发挥效能的关键在于寻找到一个合适的监管强度,一个与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动态平衡点,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以满足不同主体和不同层面的诉求,实现社会包容性发展。”
两类技术瓶颈待打破
多名受访专家、企业界人士表示,为促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需聚焦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相关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是无形的,需要与传统的生产要素相融合。”李晓东称。
安恒信息高级副总裁、首席科学家刘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目前,市场对数据确权、数据价值评估、分配数据要素收益等,存在很大的热情。但要想社会资本会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投入,还需要厘清数据交易机制体制,技术正是助推器。
“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将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最核心、最基本的驱动力。”刘博称,数据安全问题时刻制约着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发展。近年来,与数据安全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合规压力,也为数据安全产业迎来发展机遇期。数据安全对人才实战能力的培养诉求较高,目前,国内相关人才仍存在较大的缺口,在此背景下,企业需要制定全方位人才培养战略,帮助从业者逐步成为行业专家,最终实现区域及行业的网信人才战略。
根据工信部印发的《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到2023年,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
除了数据安全技术外,李晓东还表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已经拥有了非常大的市场规模,网民数位居全球第一,对于数据采集的范围和数据传输的速度、存储的规模,也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数据使用所依赖的重要基础——互联网基础技术的研发上,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现阶段,国内市场主体对于数字经济的人力、资金投入主要集中于互联网应用技术创新上,对于互联网基础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少,但恰恰是互联网基础技术的创新支撑了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创新发展。”李晓东称,这些技术领域既包含硬件设施,也包含关键性的互联网基础软件和系统,比如促进数据要素化的互联网数据互操作系统,后者虽然规模不大,但市场应用率十分广泛。
刘博建议,“十四五”期间,中国数字核心技术要从底层芯片、操作系统等开始,抓住数据、算法与算力三个方面,继续研究推进数据确权和分类分级管理,畅通数据交易流动,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